23/03/2009
离家不远处有间印度人开的杂货铺,今天去聚会后回家途中心血来潮绕路去逛了逛。
小时候伯伯买万字时都会带自己经过这里,每次看到那一个个伫立在柜台前的糖果罐总叫人感到兴奋。现在看回这里,放糖果的罐子似乎变小了,自己喜欢的那一半黑一半白的口香糖变得有点倒胃口了,老板脑后也多了几根白发。其余的都跟以前一样。
那挂满零食、黑压压的店面,挡在路中央不太灵光的复印机,一排一排放烟盒的发黄柜子,永远不够放东西的收银台,乱七八糟的杂志柜,依然故我。唯一进步的,就是老板那张脸,现在它比以前那张扑克脸还要扑克了。
突然想起一些五十年老店、一百年老店的,总是很自负的说自己同样的东西可以卖这么多年还那么畅销,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。或许这店的老板就是要创造这种口碑也不定。
自己倒是怀疑,这些所谓的风格、特色,说得再冠冕堂皇的,终其量也不过是个为自己或别人设下的枷锁而已,值得这么久的赞许吗?
不过他怎么想也不打紧,反正自己也没想过要在光顾这里了。
毕竟自己是个狮子座男孩,一点也不花心就太不像话了。
(前些日子看过的一本书《我的名字叫做红》中提过一些对于创作风格的观点有所感触,但没记下,本早已忘个干净,经看过前些日子贴上来的图画,记忆又硬生生的掘了起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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